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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集結2,000家公司、超過5,000名主管心聲!
指導學員超過17,000人的日本人才育成專家,教你正確掌握主管的期待!

  ◆持續盤據日本各商業書暢銷榜至今
  ◆日本各大商業書評網盛讚實用
  ◆日本亞馬遜網站5顆星推薦

  理解主管思考邏輯的背景.學會如何過濾主管的話語.找出主管真正想表達的事
  大環境不景氣,工作更要小心翼翼,
  50項去蕪存菁的中肯建議,提供正確行動與努力方向的指南,
  讓你得到主管的信賴與高度評價,工作狀況得到顯著改善!

  如果現在的工作內容,只能讓主管看到你有多賣命,
  請留意,你在這場生存遊戲中正處於非常危險的狀況!

  97%的下屬處在沒有正確理解主管要求的狀況下,持續做著手邊的工作。如果你覺得打拼了這麼久、工作經驗這麼豐富,為何升職加薪都沒我的份?也許是因為你方向錯誤,導致主管看不到你的努力!

  ●掌握主管對下屬的4大期待:
  .公事上的溝通──做好「報連相」
  .認可你的言行舉止──養成「成熟力」
  .期待你擁有高度自主性──養成「執行力」
  .期待你能夠自我要求,有所成長──養成「成長力」

  ●解除雙方溝通不良的3大危機:
  .績效考核不理想
  .主管與下屬雙方關係惡化
  .雙方無信任關係,工作難以進行

作者簡介

濱田秀彥

  HUMAN TEC股份有限公司社長。一九六○年東京出生,畢業於早稻田大學教育學部。曾任職於住宅改建工程公司,為當時最年輕的分店店長。之後轉換跑道,進入知名人力開發公司,在超級業務員的繁忙工作之餘,一邊習得企業教育訓練的know-how。一九九六年成立公司,目前為企業管理與溝通技巧研習營的專門講師,活躍於階層別教育訓練、簡報技巧、口語表達技巧等領域,每年舉辦一百五十多場的演講,截至目前指導過的學員超過一萬七千人。主要著作包括《職場新人教戰手冊:這麼做保證不出錯》、《課長的守則》(以上為河出書房新社出版)以及《主任與課長的教科書》(光文社出版)等書。

譯者簡介

梨沙

  台北人,日本控。自由譯者,現於日本修業中。

目錄

前言

第1章 讓主管放心把工作交代給你——做好「報連相」
01 希望你在被關切狀況之前便主動報告
02 希望你交代現況
03 希望你發言時以「我」開頭
04 希望你講實話
05 希望你壞消息要早點講
06 希望你做到「中途回報」
07 希望你講重點
08 希望你先講結論
09 希望你不要擅自下決策
10 希望你和我商量過的事,能讓我知道後續
11 希望你的電子郵件主旨明確,重要的事寫在最前面
12 希望你CC過來的電子郵件副本,偶爾能夠加上一、兩句自己的意見
13 希望你同在辦公室裡就多用口頭溝通,不要都透過電子郵件

第2章 讓主管認可你是成熟的工作者——養成「成熟力」
14 希望你講話時看著我的眼睛,把每句話都講得清楚且完整
15 希望你把我的話聽到最後
16 希望你直率地聽命行事
17 希望你多用點腦子
18 希望你上班時總是精神飽滿
19 希望你的穿著打扮能夠合乎職場禮儀
20 希望你的辦公桌桌面能夠整齊乾淨
21 希望你幫忙帶新人
22 希望你被罵的時候要有被罵的樣子
23 希望你同樣的事不要讓我講兩次
24 希望你偶爾和我聊聊公事以外的事
25 希望你能機伶地察覺我的心思

第3章 讓你成為主管眼中積極自主的中堅員工——養成「執行力」
26 希望你主動攬工作、主動舉手發言
27 希望你視自己為要角,身先士卒帶領其他同事
28 希望你交出亮眼成績
29 希望你不要跟我解釋為什麼辦不到,而是趕快思考怎樣才辦得到
30 希望你馬上辦
31 希望你做事有計畫性,按部就班來
32 希望你能和其他部門合作,一同創造業績
33 希望你減少加班
34 希望你不只是報告現況,也加上自己的意見
35 希望你的提案至少有三款
36 希望你回話要有回話的樣子
37 希望你的書面報告能夠好好寫
38 希望你多勤第一線,多與工作關係者連絡

第4章 讓主管認為你是具有發展潛力的重要員工——養成「成長力」
39 希望你站在高一層職位的立場思考公事
40 希望你總觀職場整體
41 希望你拓展自己的業務範圍
42 希望你擁有高遠的目標
43 希望你從不滿足於現狀,擁有更大的野心
44 希望你朝專業領域邁進
45 希望你讓我看到絕不輕言放棄的毅力
46 希望你自動自發精進知識與能力
47 希望你不要攬下工作獨自苦幹,要多多善用後輩
48 希望你虛心接納他人的意見,讓我見識你的度量
49 希望你主動挑戰風險,全力一決勝負
50 希望你拿出幹勁來

結語

 

前言

你真的確實掌握了主管對你的要求嗎?

  就我的經驗而言,能夠正確解讀主管要求的下屬幾乎不存在。

  這問題就是本書誕生的原點。

  我的職業是企業的研習營講師,主要的工作是針對高階主管、係長或主任等中階主管,以及新進員工,分別給予指導訓練。

  在訓練中階主管與新進員工時,我會事先邀請每位學員的主管寫下「對該名下屬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請各學員寫下「你覺得主管對自己的要求為何」,如此一來,我手邊就同時握有「身為主管者所期望的下屬表現」以及「身為下屬者所認知的主管要求」雙方的聲音了。

  對照兩邊的結果後,我發現完全一致的案例非常之少。就我從事講師工作這十四年來,觀察超過一千組主管與下屬的組合,當中雙方認知高度契合的只有三十組左右,換句話說,只占整體的百分之三。

  而且這當中甚至包括幾個主管在下屬交卷前,曾事先透露自己先前寫了些什麼的案例,即便如此,仍然有百分之九十七以上的下屬沒能正確解讀主管對自己的要求。

  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絕大多數的下屬處在沒有正確理解主管要求的狀況下,持續做著手邊的工作,這會使身為下屬者面臨三大危機——

  一是績效考核。由於沒能夠達到主管的要求,主管當然不可能打高分,即便身為下屬者自認相當努力工作,但實際拿到的考績分數卻不甚理想。

  二是主管與下屬雙方的關係惡化。主管對於下屬的不滿日漸累積,而下屬也隱約有所察覺,於是演變成雙方內心都帶著疙瘩,卻不得不每天繼續共事。

  三是很難做事。因為主管無法完全放手把工作交給無法達成要求的下屬,忍不住不時干涉或介入;身為下屬者也始終得不到公司委以重任,只是一直處在被人監視的感受下工作。

  近來有些公司甚至規定所有公事上的電子郵件往返都要BCC給主管,光是這樣,就足以對下屬造成相當的壓力了,更別提不斷被主管介入工作有多麼難做事。主管與下屬認知的無形落差,就這麼化為悲慘的現實,而且這個落差還會一年比一年嚴重。

  為什麼雙方的認知落差會越來越大呢?

  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主管對於下屬的要求並沒有完整傳達給下屬。

  換句話說,錯在主管。但是以大環境來看,卻不能完全怪罪主管。事實上,現今的辦公室裡大多非常安靜,在一片悄然當中,只聽得見敲打電腦鍵盤的聲響,同事之間幾乎沒有對話。

  此外由於景氣持續低迷,許多企業開始限制加班,造成天黑後主管與下屬少有深談的機會,連下班後的同事小酌聚會也越來越少。

  主管與下屬之間的談話減少,缺乏機會對下屬清楚表達自己的要求,當然會導致雙方認知落差越來越大。

  本來這樣的狀況應該由主管主動出擊,把握與下屬僅有的交集機會,努力讓下屬正確理解自己的要求,然而現況證明,這部分並沒有顯著的成效。

  比方說,主管利用OJT面談的機會,對下屬說:「我很期待看到你再多發揮領導能力。」但是聽在下屬耳裡,卻不知道自己應該在什麼狀況下採取什麼行動才叫做「發揮領導能力」,也就是主管這番話,說了等於沒說。就像這樣,下屬無法正確理解主管的要求,其實是主管的責任,但是身為下屬的人,絕對不能因此就認為反正問題出在主管交代不清,自己橫豎是無力扭轉情勢而放棄改善現狀。

  因為,要是沒能達成主管的要求,到頭來嘗到苦頭的還是身為下屬的自己。正因為主管沒能夠清楚表達要求,自己更應該加倍努力,試圖去理解主管的期待為何才是。

  值得慶幸的是,全天下的主管不分企業職種,對於下屬的要求都大同小異,因此,本書的中心主旨就是要把這些主管的殷殷期盼,公開讓所有做下屬的人曉得。

  身為主管者期望下屬辦到的,可概分為四大項:

  第一、關於公事上的溝通:主管對這方面的要求都不離同一點,那就是下屬們最嫌麻煩的「報告.連絡.相談」=「報連相」基本動作。

  第二、關於工作態度:主管都期望下屬是成熟的工作者。

  第三、關於工作的執行:主管都期待下屬擁有高度自主性。

  第四、關於進取心與自我提升:主管都希望下屬能夠自我要求,有所成長。

  本書把這四項濃縮成以下四個詞——「報連相」、「成熟力」、「執行力」、「成長力」,並將分別透過四章詳細解說,包括我在當上班族時期所結識的主管,以及成為講師後所接觸過的兩千多家公司、超過五千位高階主管的心聲,全都彙整於其中。

  之前構思本書時,當我一宣布「我要來寫一本書,探討主管對下屬的要求」,工作上有過接觸或者有私交的許多主管,紛紛跑來提供他們對於下屬的期待,還有人說:「請你一定要把這一點寫進去!」本書所記述的內容,就是這些主管們最殷切的心聲。

  主管們的要求的背後,其實存在一個要素,那就是:「想當年的我如何如何」。主管都有個慣性思考模式,會把美化了的從前的自己與眼前的下屬做比較。站在下屬的立場,當然會覺得不公平,但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理解主管思考邏輯的背景,學會如何過濾主管的話語,找出主管真正想表達的事。

  此外,在這些主管們對於下屬的種種期待當中,也包括了身為主管者的任性要求。我最近才問了一位主管:「您最希望下屬做到哪一點呢?」

  他的回答是:「我最希望他們能夠主動察覺主管的心思、主動去達成期望。」

  也就是說,明明身為主管者不曾努力把自己的期待傳達給下屬,卻任性地希望下屬主動察覺、主動達成要求。然而當我拿這個回答去問其他主管的感想,所有主管都異口同聲大表贊同:「沒錯!這一點最重要!」

  要主動察覺並達成主管的要求,勢必得先確實掌握主管究竟對自己有何期待,否則不但永遠無法拉近雙方的認知落差,還可能因誤解而走了許多冤枉路。為避免這種事發生,本書將與身為下屬的各位站在同一陣線,教導各位如何去理解主管的要求與其要求的背景,掌握其真正心意,提供最有效的解決方法。

  「我不太清楚主管究竟希望我怎麼做。」

  「我想我應該知道主管在想什麼,只不過,我也不敢說自己的理解是完全正確的……」

  「主管的話我聽是聽懂了,不過雙方的認知說不定還是有差距。」

  本書就是要寫給懷抱著上述煩惱的各位,以及自認為了解主管的要求卻因此跌過跤的人,換句話說,這是寫給全天下百分之九十七做下屬的人看的書。

  希望本書能協助您完全掌握主管的要求,知其心而後動,成為百分之三的優秀下屬的一員,而您的行動與努力也都將得到相應的回報。

  此外,我很希望各位主管也能夠閱讀本書。透過不同的解讀角度,書中所提到的案例也能夠幫助各位主管防患未然——「哦,原來那樣表達要求,下屬是聽不懂的、會誤解的、是無法達成的。」

  衷心期待本書能成為填補現今企業內,主管與下屬之間所存在的巨大鴻溝的助力之一。

結語

  首先,感謝您讀到最後。撰寫本書的過程,出乎意料地花了許多心力。

  原本我以為,由於自己長年擔任主管,而且因為工作關係曾與許多主管談過,要寫「主管對於下屬的期待」應該不難,加上我平日一旦私下與同世代的友人聚會,大家總是卯起來抱怨公司下屬,我想說要寫成書,應該不缺素材吧。

  沒想到一下筆卻發現,這是個困難重重的作業。因為,要是單方面寫下主管的期待,會變成一本完全無視下屬立場的大叔說教書,如此是得不到讀者共鳴的。

  因此我改變了架構,決定不僅說出主管的期待,也同時寫下各位下屬的心聲,期望透過這樣的方式填補雙方認知的鴻溝。如果這個嘗試能夠順利達成效果就太好了。在我撰寫本書的期間,曾將這五十條項目拿給許多人過目詢問心得,結果得到了非常有意思的回響。

  當我拿給中、高階主管看時,他們都大表贊同:「對對對!就是這個!」接著便開始向我吐露自己因下屬而生的一些日常煩惱或小插曲。

  另一方面,當我拿給做下屬的人看時,大多得到的反應是:「有耶,我主管常念我這件事。」僅止於此。當我試著進一步詢問:「你覺得為什麼主管會對你這麼說呢?」得到的回答不是沉默,就是反問我:「對呀,很怪喔,為什麼呢?」

  看到這些反應,我更加確定本書能夠為彌補主管與下屬雙方認知的鴻溝盡一份力量。在從前,主管與下屬的關係宛如頭目與子弟兵,雙方自然地擁有共識;但時至今日,大環境與人們的價值觀改變了,的確很難期待雙方自然而然有所交集。

  但光是緬懷往昔好時光也無法改變任何事,我之所以提筆撰寫本書,就是期望能夠協助所有的主管與下屬得出共識。只要下屬能夠正確掌握主管的期待,雙方的關係肯定會改善,而這也關係到能否形成高生產量、成績亮眼的職場。

  衷心期盼本書能夠為改善主管與下屬的關係、打造優質職場盡一份心力。

濱田秀彥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2723227
  • 叢書系列:
  • 規格:平裝 / 224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本書分類:> >

內容連載

第一章
讓主管放心把工作交代給你——做好「報連相」

05 希望你壞消息要早點講

經營高層講求的是「bad news first」


最講求「壞消息要早點講」的,其實是經營高層。下面的人光是報喜不報憂,直到哪天一直被瞞著的壞消息突然爆開,卻已經對公司營運造成無可彌補的重創,這才是經營高層說什麼都要極力避免的事。如果主管能夠盡快掌握狀況,說不定還有機會把傷害降到最低,也能夠找出較多的因應對策;反之要是下屬一味隱瞞壞消息,任由傷害不斷擴大,解決方法只會越來越少,最後主管就只能滿懷悔恨地埋怨下屬「當初為什麼不早點向上報告」了。

離工作第一線越遠的主管,越是強烈希望下屬「bad news first」。與下屬同處第一線的主管,業務上一旦發生壞消息,自然會立刻看到或聽到;無法在第一時間得知消息的,通常就是經營高層或是擁有許多下屬的高階主管,因此職位越高的主管,越希望下屬能夠盡早回報,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公司的員工守則當中會出現這條「bad news first」的原因了。

但即使如此,盡早把壞消息往上報的下屬卻不見增加,因為下屬們也有其苦衷。我曾問過做下屬的學員:「你曾經拖上一段時間才把壞消息往上層報告嗎?」被問到的每個人都點了頭。當我繼續問,為什麼不盡早回報呢?得到的回答是:「主管要是聽到消息,一定當場垮下臉」、「講了也得不到主管任何支援,只會被臭罵一頓罷了」、「不想被主管認為我是個只會給公司捅樓子的傢伙」。

在下屬眼中,向上回報壞消息,從中得到好處的只有公司和主管,自己一點好處也沒有。其實這是個天大的誤解。對下屬來說,盡早回報壞消息對自己有個絕大的好處,那就是盡早讓自己擺脫罪惡感。

越拖越糟的壞消息

「都是因為我的失誤,才會導致這種下場。雖然現在還瞞得下去,可是狀況好轉的機率微乎其微,事情遲早會爆開來……」對犯了錯的下屬而言,這是非常痛苦的煎熬;而隨著事情曝光的可能性增加,眼看不得不對主管坦白,那時的內心折磨更是變本加厲。

下屬就處在這種狀態下一天過一天,遲遲說不出口,即使週末不必上班,也擺脫不了內心的自責:「一星期又過了,我還是沒能跟主管講這件事……」隱瞞壞消息不讓任何人知道,是精神上最大的折磨,這比被主管責罵還要痛苦好幾倍,而會演變成這個局面,大多是下屬自己所造成。
我曾經有一名下屬陷入這種地獄般的狀況。當時他負責一起案子,客戶對貨品不滿意,撂話說不付款,總金額是七百萬圓。那時候公司這邊已經結案,貨也都出給客戶了,對客戶而言毫無損失,就等著看我方怎麼回應。

這名下屬一直沒跟我報告這件事,是到一個月後,月底的應收帳款清單列印出來,事情才爆了開來;而他在快月底的前幾天就開始請病假。

我打電話給他,他只是一味地道歉,什麼都沒解釋。當天晚上,我去他家附近找了他出來談,他始終不敢抬頭看我,只是吞吞吐吐地說:

「一開始只是對方對貨品有一點點意見,跑業務本來就常遇到這種事,我也沒放心上。可是,後來問題接連冒出來,對方越來越不好溝通,彼此關係鬧得很僵,不過因為對方還是收下貨了,我以為沒事了,沒想到對方突然說不付款,我才驚覺事態嚴重……我也一直想跟您報告,只是很難說出口,拖著拖著就過了一個月……」

後來這件事的解決方式是,由我出面帶著他去向客戶道歉,以折扣價算給對方,賠錢了事。當時我是這麼對他說的:「把事情跟我講又不會死人。以後不管發生什麼狀況,都要盡早告訴我,知道嗎?」

而這正是從前我的主管告誡我的話。其實這種事,誰都會遇到。如果此刻的你正瞞著主管某個壞消息,獨自痛苦著,明天就去把一切說出來吧。

重點
隱瞞壞消息不讓任何人知道, 是相當痛苦的。
盡早告訴主管,是為了你自己好。
 

 

 

 

... 華僑對於中華民族的抗日戰爭,居功至偉。他們慷慨解囊,承擔了三分之一的抗戰軍費;他們回國參戰,華僑飛行員和南僑機工曾譜寫下不朽篇章。學界對於華僑為祖國抗戰所作的貢獻,已有充分研究。①但是,各國華僑在居住地捐款過程中的具體面相,抗戰捐獻對華僑社會本身的影響,還有待深入考察。當我們將目光投注於以往甚少關注的紐西蘭華僑時②,亦會感懷於他們在抗戰捐輸過程中發生的迂迴曲折的故事。 紐西蘭華僑在抗戰期間的人均捐款額在各國華僑中名列前茅。③如果考慮到紐西蘭與祖國遙隔萬里,華僑在當地種族歧視政策的影響下,受到各種限制與苛待,而且,他們在紐西蘭多從事農業種植、蔬果零售和洗衣等職業,收入不豐,竟能在抗戰期間創下如此優秀的捐款成績,值得探討。應該說,紐西蘭華僑的捐款成績,與戰爭爆發初期建立的紐西蘭華僑聯合總會(以下簡稱「僑聯總會」)密切相關。但是僑聯總會成立不久,即發生捐款風波。本文利用臺北「國史館」所藏國民政府「外交部」檔案和紐西蘭奧克蘭大學圖書館所藏華文報紙《中國大事周刊》(1937-1946)等資料,在實證研究的基礎上,細緻再現與分析抗戰初期紐西蘭華僑在捐款過程中發生的問題,探討紐西蘭華僑在走向團結過程中的艱難歷程。 一、緣起:紐西蘭華僑聯合總會的成立 中國人最早遠渡重洋到紐西蘭,是在19世紀60年代,幾乎都是去南島的金礦當礦工。紐西蘭曾與澳大利亞一起,被廣東人稱為新金山。進入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金礦被開挖殆盡,大量華僑回國,有的仍留在紐西蘭,轉向以種植和販賣蔬果、洗衣為生。④由於紐西蘭政府執行反亞洲移民的「白澳」政策,從1896年開始,華人入境需要繳納高達100鎊紐幣的人頭稅,所以在20世紀前三十年里紐西蘭華僑人口數量並無增加,抗戰爆發前僅為3000人左右。⑤1935年8月,紐西蘭華僑聯合會成立。該會的成立,源於兩個契機,一是紐西蘭工黨於1935年執政後,對華僑的態度有所改善。二是1927年後,華僑中的國民黨黨員活動日益活躍,特別是1935年初,國民政府派駐紐西蘭的總領事汪豐到任。汪豐是國民黨黨員,在歷任中國駐紐西蘭領事中,屬於任期較長、工作表現較為突出者。他不會說廣東話,英語也不太流利,但非常熱心華僑事務,辦事富有效率。保存在臺北新店的侍從室檔案,對汪豐的評價較好。⑥當時,汪豐幾乎每星期都會去紐西蘭政府機構,交涉與華僑相關的事務。⑦僑聯總會剛成立時有16名成員,包括7名果商、2名洗衣業主、3名進口商、1名絲商,還有中國方面的外交事務人員等。⑧成員的行業分布,也在很大程度上說明華僑在紐西蘭從事的主要職業。另外,這些人都來自紐西蘭的首都惠靈頓,表明僑聯總會帶有地域上的局限性。 1937年7月,全面抗戰爆發後,全世界各地的華僑發起捐款活動,關注戰事發展。紐西蘭華僑也積極開展集會活動。當時紐西蘭的四大城市為屋侖(即現在的奧克蘭)、惠靈頓、基督城和丹衣頓(即現在的達尼丁),幾乎同時倡議捐輸救國。惠靈頓以僑聯總會名義召集會議,進行募捐。僑胞黃汝就率先響應,現場捐獻100鎊紐幣,將會議氣氛推向高潮。基督城早在1932年淞滬抗戰時,就已組織了堅都布厘抗日救國後援會,七七事變後,由該會發動募捐。該區僑胞余雅和捐出100鎊,作為表率。丹衣頓市於1935年成立Otago Southland華僑聯合會,中文翻譯為區他哠修付侖華僑聯合會。⑨七七事變後不久,該會在楊湯城的主持下發起募捐活動,共籌得捐款1179英鎊。⑩屋侖和附近區域,面積較大,聚居的華僑最多,除集會發動捐款外,更派出人員登門募捐,成績甚佳。整個紐西蘭除上述黃汝就、余雅和各捐出100鎊外,其他人多捐贈30-50鎊不等。(11)各地踴躍的捐款活動,呼喚著全國範圍內救國運動的展開。而各大城市華僑救國組織於九一八事變後的漸次萌生,也為建立全國統一的組織準備了條件。 1937年9月26日,經過多方聯絡和精心籌備,紐西蘭第一次全僑代表大會在東增會館正式召開。來自紐西蘭全國各地的42位代表(12),長途跋涉,齊聚一堂,共商救國大事。為期兩天的會議,主要討論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將紐西蘭華僑聯合會改組為總會,在全國各地設立分支會,計4個支會22個分會。自此,紐西蘭華僑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全國範圍的系統組織,便於華僑統一行事,增強凝聚力。第二是實行長期額捐,支援祖國抗戰。會議規定,每一位紐西蘭華僑,東主每星期捐10先令,工人每星期每鎊工資捐2先令。當時工人每星期的工資一般為2-3鎊,即工人每星期的額捐為4-6先令。所謂額捐,即是繳納一定數量的捐款,可以高於規定數量,但不能低於規定數量。這次會議由總領事汪豐主持,會議選舉了僑聯總會的領導層,會長郭期頤,副會長周仲麟,秘書長趙國俊。(13)值得一提的是,會議的整個過程有序而隆重。會議開始時,全體肅立唱國歌,隨後向中國國旗、國民黨黨旗及總理(孫中山)遺像行三鞠躬禮,並恭讀總理遺囑,默哀抗敵陣亡將士。這樣的儀式氛圍,與當時國內國民政府各機關舉行會議時的開場較為相似,表明紐西蘭華僑的認同感,已經從原先的鄉土認同逐漸上升到了國族認同。這與中華民國駐紐西蘭領事館和國民黨海外部黨務工作的開展有關,更與抗戰爆發、民族存亡的客觀大勢有很大關係。抗戰時期,海外民族主義情緒的高漲,可以說也體現在這些細節中。 為保證額捐的順利進行,會議還議定了嚴厲懲戒抗捐分子的四項辦法:先行警告、宣布罪狀、不與合作、將破壞捐款罪狀呈報領事館轉國民政府按罪懲治。四項規定,實際上是循序漸進地對抗捐分子形成壓力與懲罰。《中國大事周刊》是僑聯總會的機關報,該刊主要刊登國內戰事消息,也刊載紐西蘭華僑的愛國活動。每期在最後幾頁,幾乎都會刊登各分支會捐款華僑「芳名錄」,經常列有具體捐款數額。紐西蘭華僑人數僅3000人,各分支會多則數百人,少則數十人,基本是一個熟人社會。「芳名錄」的刊載,是對積極捐款者的表彰和鼓勵,也是對不甚積極者的警示和鞭策。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中,易於形成踴躍捐款、爭相愛國的局面。 而對於抗捐分子的懲戒,確實相當嚴厲。1939年6月11日晚,僑聯總會召開第二十二次會議,討論內容是如何處置未按時繳納額捐的僑胞羅佑和黃滔。據會議記載,「1.區他哠修付侖支會所屬僑胞羅佑函稱生意不好,並因遷鋪,東移西借,以致不能照足繳捐,請予將捐款減收,應如何辦理案。決議,去函該所屬支會,查詢該僑所稱是否屬實。2.黃滔函復已將長期捐款寄交蔣委員長收,應如何再答覆該僑案。決議,該僑將捐款直寄蔣委員長,是屬於特別捐助政府論,但長期抗敵捐款,全紐華僑須遵三全大會決案,一律將捐款遵交所屬支分會……再去函限該僑於函到一星期內將欠繳長期抗敵捐款清交」。(14)這兩位僑胞的事例較具典型意義。羅佑稱自己生意不順,面臨一定的經濟壓力。如所稱屬實,可以說這是很多華僑在實際生活中容易遇到的問題。總會請羅佑所屬的支會進行調查,以辨明羅佑的實際境遇。黃滔則說自己已經將捐款直接寄交蔣介石。這一說法當然令人懷疑。不過,僑聯總會的處理也非常巧妙:他們認為黃滔寄交蔣介石的捐款屬於特別捐助,應繳納的額捐還是要按照既有規定交給所屬支分會。 不久之後,羅佑和黃滔的名字,同其他三位華僑一起,被列在《中國大事周刊》上,予以公開批評。「查黃滔、劉敘、曹國炎、陳鼎榮、羅佑等,欠繳長期救國額捐,先經該所屬支分會通函追收,均無交款,後經本會勸告,及呈請總領事曉諭,並無效果。最後更經本會去函警告,仍不遵從……茲經本會決議,除將該黃滔、劉敘、曹國炎、陳鼎榮、羅佑等抗捐罪狀宣布在大事周刊登載及呈請總領事轉呈國民政府處置外,並該僑等如回國時,代理寫船位人不得代寫船位為要」。(15)這一聲明表明,僑聯總會和所屬支分會經過了細緻工作,才對五位華僑做出懲戒決定。公開批評、請領事轉呈國民政府處置,及回國時不許為其代訂船票等懲戒,涉及個人名譽和實際利益,不得不說是較為嚴厲的處罰。更重要的是,這則通告在《中國大事周刊》上持續登載一年半,直到1941年4月才停止。 本來,愛國捐款應該本著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原則,鼓勵僑胞自願進行捐贈,但當時各國華僑為幫助戰時中國普遍實行月捐政策,在英屬地區,即有「店主每周捐十先令,工人每鎊工資捐二先令」的統一規定。(16)很多國家都存在強迫捐款,以及對抗捐人嚴厲懲罰的現象。紐西蘭的愛國捐款也屬於強制性額捐,沒有特殊情況時每個人都必須捐款,且規定了最低數額。凡抵制捐款者,要承受巨大的輿論壓力和實際損失。所以,從這一意義上講,紐西蘭華僑的捐款方式和相關規定,具有世界範圍內的普遍性。紐西蘭華僑的捐款數量能夠在世界各國華僑中位居前列,誠然與對按時繳納捐款華僑的積極表彰和對抗捐分子的懲戒密切相關,但同時也有以下兩方面原因。第一,僑聯總會在發動、公布和上繳額捐過程中,展現出較高的組織能力、工作效率和透明程度,使捐款工作在八年抗戰中得以持續、順利地進行。第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紐西蘭的政治局勢和經濟較為穩定,華僑收入尚可,為捐款工作提供了客觀保障。 二、分歧:捐款還是買救國公債? 1937年9月1日,國民政府發行第一期救國公債5億元,號召廣大華僑積極認購。國民黨中央海外部官員吳鐵城、劉維熾等都曾到海外宣慰華僑、推銷公債。在整個抗戰期間,國民政府發行6期公債,總額約達30億元。據統計,華僑購買的公債占三分之一強(17),顯示出華僑對祖國抗戰之重要貢獻。 客觀地說,紐西蘭華僑普通工人的額捐,占其收入的十分之一,已經較為沉重。如果再讓他們承購公債,將會力不從心。所以,僑聯總會決定以捐款換取公債,但公債票並不由承購人保存,而是集體保管,戰爭結束後亦不需要政府償還,而是用於救濟難民和撫恤傷兵。1938年3月,中央特派員余榮來到紐西蘭,加速了以捐款換取公債行動的開展。 余榮是澳大利亞華僑,20世紀20年代曾任國民黨雪梨(雪梨)支部的支部長,屬當地華僑政治地位較高的一位。(18)此次受國民政府救國公債勸募總會((19)的派遣,以「宣慰華僑」為名於1938年春到澳大利亞、紐西蘭和斐濟群島推銷國民政府的救國公債。(20)余榮於3月7日到達惠靈頓。總領事汪豐和副領事余職慎,以及僑聯總會代表郭期頤、周仲麟、趙國俊等都去碼頭迎接。余榮在發表的演說中談到,「蔣委員長當弟來時,曾有囑託,謂海外華僑對國事系向來熱忱。其捐助由一而再,由再而三。但政府似乎對不住各國外僑胞。所以此後僑胞對於救國捐款,政府一律發回公債……至於僑胞的確不要政府償還,準可將公債將來可轉撥去幫助難民或傷兵……紐絲綸華僑約有二千五百人,若每人能認購貳佰元,可得公債五十萬元,望貴埠僑胞應十二分努力,盡力購買救國公債」。(21)余榮的演講內容,與此前僑聯總會的號召是一致的。考慮到僅僅依靠華僑捐款,不足以支撐戰時財政開支,國民政府於戰爭爆發不久即開始發行救國公債,年息四厘,規定三年後償還。公債利息與長期儲蓄的利息類似,目的是鼓勵認購,儘可能多的籌募戰爭經費。政府第一期公債的發行額是5億元,為保證儘快認購一空,對各個地區分配了一定額度。余榮抵澳洲,顯然就帶有這樣的任務。 正是在3月7日,紐西蘭第二次全僑代表大會召開,討論的中心議題,即是長期捐款換髮公債問題。由於余榮妻子在隨同來惠靈頓的船上病故,他在發表演講後即返回澳大利亞處理妻子身後事,兩周後(3月21日)重返惠靈頓,所以余榮並未參加第二次代表大會的後續議程。此次大會各分支會的出席代表有19人。人數較之第一次代表大會減少的原因,可能與第二次代表大會是為配合余榮特派員的蒞臨、倉促召開有關。縱觀抗戰八年期間的10次代表大會,這是人數最少的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提前召開的大會。(22)在討論是否將長期捐款換髮公債問題時,與會者出現了嚴重分歧。劉錦梁(來自屋侖的代表)、余意和、楊日培、應海潮、劉鑒培、顏焯輝和楊熾七人主張按照1937年9月召開的第一次全僑代表大會決議,實行長期捐款;而吳見英、雷百里、吳啟華、梁基、黃灼光、楊湯城和梅皋七人主張將長期捐款換髮公債。最後決定投票表決,結果主張不換公債者有12票,贊成換公債者15票,即換公債者以微弱優勢勝出,最後決議「將長期捐款匯解政府換髮公債,此公債捐款人不能領取,交保管委員五人保管,至將來由大會議定將此公債發歸國內慈善事業之用」。(23)投票時出現了27票,而各地分支會出席代表僅為19人,可能是計算出席代表時未將總會成員納入。無論如何,投票結果表明,紐西蘭華僑在捐款是否改換公債上出現意見分歧,呈現出分庭抗禮之勢。雖然「長期捐款匯解政府換髮公債案」勉強通過,但埋藏著隱患。 贊成換公債者,是響應國民政府在華僑中推行救國公債的號召。尤其是僑聯總會的負責人郭期頤、周仲麟,在推行救國公債方面有所表現,乃是支持政府之職責所在。當國民政府勸募公債的特派員余榮到達惠靈頓時,他們抓緊時機,召集全僑第二次代表大會,希望將捐款改換公債事儘快合理、合法化。 堅持長期捐款、反對換成公債者,則有兩項理由,一是1937年第一次全僑代表大會時議定實行長期額捐,不應隨意變化。當時會議雖然也提到愛國公債,但決議是「交各埠僑聯會盡力推銷」。即重點實行長期額捐,輔之以公債,公債由分支會推銷,華僑自由承購。二是從道義上說,前方將士浴血沙場,華僑遠在萬里之外,開展長期額捐、盡國民天職,理所當然,不需政府換成公債清還本息。這一無私崇高的願望,在華僑中具有普遍性。如當時南洋地區的一些華僑發起焚債活動,即將自己購買的公債券焚燒,不要政府償還,實際上與捐款等同。(24)另外,此次國民政府派至紐西蘭推銷公債的余榮,雖是澳大利亞的著名僑領,但在紐西蘭華僑中並無較高聲望,不能在華僑中產生較大的影響力和說服力。 3月27日,屋侖支會發布《長期救國捐不改換公債脫離紐島總會敬告僑胞書》,正式宣布反對將長期額捐換成公債,並脫離僑聯總會。在這篇宣言中,屋侖支會認為,從技術上言,實行長期救國捐並不難,推行公債不一定容易。從徵收救國捐的成績看,屋侖數百華僑,抗繳者只有數人。而屋侖華僑反對將捐款換成救國公債的最大理由是:「孔財長祥熙氏元月十日答覆澳洲公債支會說過,各團體和個人繳交政府的款項,聽其本人,義捐亦好,購買公債亦好。」(25)這像是一把尚方寶劍,提醒僑聯總會不能強迫捐款人將捐款換購公債。事實上,在第二次代表大會上,屋侖支會只有一名代表劉錦梁參會,且投票時主張不換公債。所以,屋侖支會的這種反應雖屬激烈,但有其緣由。當然,屋侖華僑反對以公債代替額捐的原因,很可能是他們認為公債將來由中國政府歸還給華僑後,由總會保管委員會處置,或用於救助中國國內的難民傷兵,或用於紐西蘭華僑共同之公用事業。保管委員會必然會主要由惠靈頓總會成員構成,這樣就很可能會出現屋侖華僑因人數眾多而承購戰時救國公債最多,卻無法在戰後行使保管、處置款項的結果。與其如此,不如直接捐款給祖國,每一位捐款的華僑獲得愛國之美譽,惠靈頓總會只負登記、公布與解送捐款之責,當時以及將來都沒有機會運作此款。 此前僑聯總會要求將捐款換購公債,根據的是救國公債勸募總會會長宋子文的通告:「再凡以海外僑胞所捐之救國款項,已匯交中央黨部、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外交部、財政部、軍政部,及其他個人名義者,現均歸本總會匯收,一併換髮救國公債。此後華僑救國匯款亦併入救國公債案內辦理。」(26)宋子文的主張與孔祥熙並不一致,可見,國民政府自身對捐款和救國公債的規定不甚明晰,政策時有變化,是紐西蘭華僑發生捐款風波的客觀原因。 事實上,抗戰初期華僑捐款的匯款對象也十分混亂,包括國民政府的財政部、僑務委員會、外交部,廣東省政府等地方政府,還有八路軍、新四軍等。國民政府也逐漸認識到這一問題,後來規定凡是華僑捐款,一律匯解到財政部,由香港中國銀行具體負責。所以,對於國民政府來說,如何爭取華僑協助抗戰、如何發動華僑捐款及處理各種具體事宜,也有一個探索、調整的過程。 當然,屋侖支會抵制總會決議的激烈行為,還與紐西蘭華僑中存在的地域之爭有關。惠靈頓是紐西蘭首都,僑聯總會駐會所在地,華僑多來自番禺、東莞和增城;而屋侖的華僑以增城和四邑人居多。(27)番禺人認為番禺是「魚」,屋侖是「屋」,魚進入屋裡是不吉利的,所以很少進入屋侖地區。(28)惠靈頓和屋侖華僑之間的隱然對抗之意,由來已久。此事發生不久,屋侖支會便創辦《屋侖僑聲》,以壯輿論聲勢。(29)該刊與《中國大事周刊》成為抗戰期間華僑創辦的僅有的兩份中文期刊。 三、激化:謾罵文章與狀告總領事 那麼,僑聯總會是如何應對屋侖支會不願將捐款轉為公債、並宣布退出該會之舉的呢?早在1938年3月,僑聯總會副會長周仲麟在《中國大事周刊》發表《國難期中吾僑不應分散陣線以減少抗日力量》,指責屋侖支會不願將捐款轉換為公債,屬於破壞團結之舉,「名為愛國,實為搗亂」。(30)《中國大事周刊》作為僑聯總會的機關報,當時也為救國公債造勢,如時常登載「國家存亡,在此一戰,請僑胞速購救國公債」等廣告。不過,僑聯總會並沒有充分利用《中國大事周刊》這塊輿論陣地,營造出有利於推廣救國公債的勢頭,將反對把捐款改成公債的華僑爭取過來,反倒因發表過激言論,引髮屋侖支會的強烈抗議。 1938年4月底,《中國大事周刊》上刊出一封針對上文談到的屋侖華僑《敬告僑胞書》的來稿。該文在敬告書的每行文字下做點評,用詞極為不雅,態度極不慎重。如使用「放屁」「烏合之眾」「誰肯跟你們一路走,貴支會今後實行去做漢奸」等表述。(31)可以說這是自毀長城,將矛盾升級。特別是指責屋侖支會成員要做漢奸,實屬污衊。 屋侖支會不甘挨罵,奮起反抗,於5月6日致信總領事汪豐,狀告《中國大事周刊》第36期刊載的文章「對於本埠華僑聯合會及全體僑胞盡情詆毀,肆意誣陷,一曰漢奸,又曰北平偽政府,憑空構造,混亂是非」。(32)屋侖支會對《中國大事周刊》的不滿和控訴,確實可以理解。 汪豐接信後,明確支持屋侖支會的訴求,5月8日以惠靈頓領事館的名義,向僑聯總會發出《致華聯會勸告函稿》,對該會會刊《中國大事周刊》第36期上的文章提出批評。汪豐還指出,「查大事周刊為貴會救國宣傳之出版物,負領導全僑之重任,關於論辯文字,其言語過激,不尚理解者,不宜披載,否則徒損同僑間之情感,增多是非,擴大風波」。(33)細究汪豐對《中國大事周刊》的批評和告誡,語氣雖然嚴厲,但合乎情理,第36期的文章確實產生了擴大風波的惡劣作用。 不過,僑聯總會會長郭期頤、副會長周仲麟等人卻對汪豐的告誡反應激烈,進一步將此事擴大。他們於7月初致函國民政府外交部,控告汪豐「放棄職責,分化僑情」,還指責他所做之事「形同漢奸」。具體內容為「汪豐領事蒞任以來,已經三載。在此三載中,對於華僑應興應革事宜,毫無建白,而對於本島政府交涉種種工作,置諸度外,徒以闊紳自居。政府月縻千金,吾僑所得之效果,適等於零。在此國難期中,身為領事,匪特不出而領導僑眾,更從中分化各團體……至一二分會有與華僑聯合總會脫離關係,整亂紐僑救國陣線……我紐屬不幸在抗戰時期有此領事,尤其在抗戰時期政府人員竟有形同漢奸之領事」。(34)為增強效力,信函結尾處的署名除紐西蘭華僑聯合總會外,還有東增會館、四邑會館和四邑牖民閱書報社。東增會館的會長正是郭期頤,四邑會館的會長和閱書報社的社長是黃常。 根據現有資料,汪豐擔任紐西蘭總領事期間表現較好。他1935年到任,一直任職到20世紀50年代,前後達18年,受到僑民的愛戴。僑聯總會指責汪豐「形同漢奸」,顯然是言過其實了。外交部收到僑聯總會的呈文後,令汪豐「據實申復」。汪豐在為自己辯護的長篇報告中寫道:「到任三年有半,對於僑務力謀改進,歷將辦理僑務情形,編制報告,有數十餘件。」所以,對於放棄職責一節,不用多加申辯,而對於華僑聯合總會控告他「分化僑情」一節,汪豐指出: 去年九月召集紐絲綸全僑代表大會,正式成立紐絲綸華僑聯合總會,大會中並通過全僑一致繳納長期救國月捐,以厚政府抗戰之軍實。此案實行以來,頗為順利。嗣因該總會職員郭期頤、周仲麟、黃常受澳洲勸募救國公債會委託,在紐推銷救國公債,為坐享其成計,將經收各華僑之長期月捐,未先得捐款人同意,擅行改購公債,於是群情大嘩。屋侖埠華聯分會,為紐華僑人數最多之僑團,認該總會職員濫用職權,破壞全僑公意,聲明與總會脫離。當時領事適奉蔣委員長代電,飭在駐地竭力推行華僑月捐,隨將我領袖意旨分達各地華僑。乃該郭期頤、周仲麟等,以領事此舉,有礙彼等以長期月捐換購公債之進行,併到館要求領事同往屋侖埠,諭令該地華僑一律遵從彼等以月捐改購公債之辦法。領事以華僑捐款換取公債與否,應聽原捐款人之意旨,政府曾一再聲明,況華僑繳捐不肯換取公債,乃其愛國犧牲之美德……一面婉辭,一面催促各地華僑,早派代表重開全僑代表大會,將此事征諸公意。(35) 汪豐為自己的辯護,大致符合實際情形,不過他似乎故意將全僑第二次代表大會捐款換髮公債的決議略過不談。僑聯總會開始時確實是根據救國公債勸募總會的指示,大力推銷救國公債,並擅自規定將長期捐款換成公債。但在全僑第二次代表大會上,經過代表投票,「長期捐款換成公債案」以微弱優勢正式通過,表明將長期捐款換成公債,也有相當的民意基礎。從汪豐的陳述中,還可發現一個細節:屋侖支會宣布脫離總會後,總會負責人郭期頤和周仲麟曾要求汪豐一起前往屋侖,讓該地華僑遵從額捐改購公債的辦法,卻遭汪豐婉言拒絕。這很可能是總會將他狀告至國民政府外交部的主要原因。 《中國大事周刊》上出現的謾罵屋侖支會的文章,以及僑聯總會將汪豐狀告至外交部,將捐款是否改換為公債的分歧推向高潮。一方面,僑聯總會與屋侖支會、總領事汪豐之間的裂痕,越來越大。另一方面,額捐換成公債的問題,因遭受以屋侖支會為代表的分支會的抵制,依然懸而未決。為儘快解決矛盾、平息風波,第三次代表大會提前舉行。 四、和解:第三次代表大會的召開與屋侖支會回歸 1938年8月7日,為解決會中的一切困難問題,第三次全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三全大會」)在惠靈頓東增會館召開。各支分會派到代表23人,會議歷時4天,開會10次,可以說創下開會會期之最。相應的,會議的收穫也較大,共決案20餘宗。其中最為重要者,是修正第二次代表大會議定的長期捐款改換公債案。決議仍依照第一次代表大會決案舉行長期抗敵捐,捐款不換公債。其次,為避免事權集中於會長一身,將會長制改為委員制,使全體委員共同負責,進而求得全僑共同負責華僑事務。在整個抗戰期間,九人委員制度一直得以保持,有利於穩定、從容地開展會務工作。再次,對於懲戒抗捐辦法,又增加數條,使抗捐者有所警惕。最後,大會特派代表楊湯城、吳見英、邵岳藩、梁基、關烘森、周敬揚六人,會同汪豐領事到屋侖與該 第一文庫網處支會商妥一切會務,求得共同合作,團結一致。(36) 依舊舉行長期額捐,捐款不換公債的決定,表明僑聯總會在與以屋侖支會為代表的部分分支會的鬥爭中,以失敗告終。郭期頤等人決議捐款改換公債、狀告汪豐等舉動,顯然與很多華僑的心意不合。需要特別提出的是,在三全大會召開之前,惠靈頓支會進行改組,並在《中國大事周刊》上發表告示,宣稱將長期捐款改換公債案推翻,依照第一次代表大會議決案執行。(37)而告示也指出惠靈頓支會中仍有人堅持按照第二次代表大會決議,將長期捐款改換公債。這說明惠靈頓支會內部意見上的分歧,當然,支持實行長期捐款者占了上風。惠靈頓是首都所在地,也是僑聯總會駐地。可以說,該支會的動向預示著三全大會的表決結果。 其次,會長制改為委員制的決定,有利於僑聯總會更為民主地做出決策。郭期頤、周仲廉作為前任會長和副會長,在此次會議中被取消總會職員資格。雖然不久之後郭期頤又復出,還擔任九位委員之一,但趙國俊、楊湯城、吳何枝等日趨活躍,紐西蘭僑界湧現出一批勇於負責、才華傑出的領袖人物。 再次,會議對於懲戒抗捐辦法的重新規定,更加細化,也更趨於嚴格。具體為:「如華僑有不遵章繳納長期抗敵捐者,三星期以上該支分會應通函追收。再一星期仍未照交,又無充分理由切實答覆者,須將該抗捐者呈報總會勸告之。一星期如無效,呈請領事曉諭之。至一星期仍無效,總會即將該抗捐者公布大事周刊長期登載,宣布罪狀。並由總會呈請領事轉呈政府處置之。附加僑意三點,俾政府參考:(一)令抗捐者加倍補納(二)調他回國(三)開除國籍。」(38)不管是在《中國大事周刊》上長期登載,還是呈請領事轉呈政府處置,都令人生畏,而調回國或開除國籍,不免讓人感到處置過於嚴苛。 對於額捐的上繳和公布,此次會議的規定也更為細緻。如各支分會收得長期捐款後,其數目及捐款人名須呈報總會,至遲不得超過八星期;總會收到各支分會呈報之捐款數目及捐款人名,須在兩星期內向大事周刊公布案;全僑商店及菜園設立節衣縮食救濟箱。三項決案中的前兩項,有利於捐款的公開透明,並彰顯表揚鼓勵之意。最後一項,尤其令人感動。上文談到,紐西蘭華僑多以零售和種植蔬果為生,鮮有特別富裕者。華僑節衣縮食,在菜園、果園和商店設立救濟箱,支援祖國,其情可感。 8月11日會議結束後,三全大會指派的各代表會同汪豐領事往屋侖,與該處支會研商各項問題。8月16日代表一行回到惠靈頓後,於下午二時召開緊急會議,將屋侖支會所提出的三項條件予以討論。(39)屋侖提出的三項條件,其中兩項已經在三全大會上獲得通過,即一為長期額捐不改換公債,二為將會長制改為委員制。可以推測,在三全大會召開前,屋侖支會的主張已經與大會代表有所溝通。第三項是全僑大會召開時,既有名額不更改,增加惠靈頓、屋侖等大埠的名額,按照每五十人派代表一人分配,亦得到認可。 值得注意的是,8月9日商討長期捐款改換公債案時,由惠靈頓支會、懷笠罷分會、汪架女分會、面那威吐分會提議,仍實行長期捐款。最後決議是依照第一次全僑代表大會長期捐款決案辦理。(40)事實上,在開會前夕《中國大事周刊》上刊登的「第三次全僑代表大會各支分提案彙刊」中,可以看到以惠靈頓支會為首的支分會已經有這種傾向,而所持理由,是蔣介石和宋子文通告海外僑胞舉行長期救國捐的號召。(41)可見,屋侖支會的主張,因中國國內高層籌款主張的改變,而獲得更多分支會的支持。8月31日,屋侖支會發布《重新聯合敬告僑胞宣言》(42),標誌著紐西蘭華僑聯合總會再次走向團結,捐款風波順利平息。 事實上,抗戰八年中,各支分會並非總是內部團結並擁護總會領導,屋侖脫離總會事件只是其中一例。據僑領周耀星回憶,在各支分會中,擁護總會最力而內部也較團結的,首推區他咭修付侖支會和基士彬、懷笠罷、面那威吐三分會。其餘分支會,或與大會決議持有不同意見,而沒有忠誠合作,或因內部意見分歧而出現組織渙散的現象,不能統一辦事。如堅都布厘支會,1942年因購匯證問題引發華僑之間的鬥爭,導致沒有人願意負責會務而使會務停頓。有的分支會,雖沒有分裂或抗拒總會代表大會的決案,救國捐也能照任務完成,工作推行上則有緩慢之嫌。每年的代表大會,也沒有依章遣派出席。(43)所以,屋侖支會宣布脫離總會後又重新回歸,紐西蘭華僑的捐款事業得以繼續順利推進,格外令人感到欣慰。 五、結論 1938年紐西蘭華僑捐款風波的發生和平息,折射出一些值得探討的問題。 首先,紐西蘭華僑聯合總會的設立,第一次將紐西蘭全國僑胞團結在一起,與祖國產生緊密聯繫,風波的妥善處理,有利於僑聯總會完善自身工作,持續穩定地支持國內抗戰事業,同時也加強了紐西蘭各地華僑之間的聯繫。抗戰期間,紐西蘭華僑通過捐款、購買債券和匯款國內等方式,支援祖國抗戰。據統計,自1937年8月3日至1944年7月31日,紐西蘭華僑匯寄回國的長期捐款和臨時捐款數約為紐幣17.77萬鎊。此外,華僑還積極購買債券,並匯寄大量養家匯款。抗戰期間,紐西蘭華僑向國內購買節約建國儲蓄券約13.7萬餘鎊,購買十年期儲券3000餘萬元國幣,購買公債券7萬餘元國幣。(44)根據紐西蘭華僑聯合總會記錄和中國領事館收據,八年抗戰的捐款總額共計230920鎊之多。(45)考慮到17.77萬鎊這一數字,缺少了抗戰最後一年的捐款記錄,若綜合觀之,捐款數目應能達到20萬鎊,以紐西蘭華僑人數4000人計算(46),人均捐款為50鎊,摺合國幣1100元。(47)有學者認為,美國華僑戰時平均每人捐款合國幣1000餘元,是人均捐款數量最多的國家。(48)紐西蘭由於國小人少,未引起研究者的足夠重視。但是,人均國幣1100元的捐款成績,可以與被認為人均捐款最多的美國華僑相提並論。據統計,20世紀30年代每位華僑每年的養家匯款平均為40鎊。當時到紐西蘭工作的華僑以單身男性為主,40鎊匯款是一年工作的全部積蓄。按上文計算,華僑捐款人均為50鎊。另外,還有各種公債債券、購機捐款、寒衣捐、傷兵難民捐、河南水災捐款、中華慈善救護會捐款等。由於抗戰結束後國共內戰爆發,國民政府戰時所發債券均未兌現,債券等同於捐款。即在抗戰八年中,紐西蘭華僑平均而言,幾乎將兩年的積蓄無私奉獻給國家。 另外,按照個人捐款數量論,以郭期頤、黃常、楊湯城三人為最多,郭、黃兩人的準確捐款數字已不可考,楊湯城的捐款為698鎊。(49)這也再次表明,紐西蘭華僑中鮮有像南洋華僑陳嘉庚、胡文虎這樣的巨富。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雖然來自社會中下層,但聚沙成塔(50),自始至終開展長期額捐,在各國華僑抗戰捐款中創下驕人成績。所以,在關注各國華僑巨富捐款的同時,更要關注普通華僑對抗戰所做的可貴貢獻。 《中國大事周刊》刊登抗戰情況,鼓舞士氣,特別是還刊登捐款人信息及具體捐款額,對抗捐者列名批評,可以說對於捐款事業的推進起到督促作用。該刊創刊於1937年8月抗戰爆發之際,1946年8月13日紐西蘭第十一次全僑代表大會召開時決定停辦,與整個抗戰相始終。長期擔任該刊編輯的趙國俊是國民黨黨員,擁有豐富的辦報經驗。他在抗戰期間刻苦努力、堅持不懈,使刊物一直得以維持,受到僑胞的擁戴。(51)可以說,華僑里中英文俱佳、敢於擔當的精英分子,如趙國俊、楊湯城、吳何枝等,也正是在組織抗戰捐輸的過程中,成長為華僑社會中的領袖人物。可以想見,居住在紐西蘭的華僑,通過閱讀《中國大事周刊》(發行量為每期300-400份)上登載的國內各地的戰況消息,前所未有地深切感受到中國正在遭受的劫難,尤其是廣州的淪陷、廣東境內的游擊戰爭、香港的淪陷等,一次次震動著他們。他們又通過各種形式的捐款、捐機、購買國債,將自己與戰時的中國緊密聯繫在一起。從《中國大事周刊》上,紐西蘭華僑也可了解到除自己居住區域之外,其他城市和鄉鎮的華僑為抗戰所做的貢獻。 其次,華僑的愛國之舉、捐助之誠,也改變著僑居國對華僑的認識。抗日戰爭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重要組成部分,1941年底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和紐西蘭成為同盟國。紐西蘭華僑與政府、主流社會的關係變得友好密切。1942年10月,紐西蘭總理彼得·弗雷澤(Peter Fraser)攜夫人參加華僑在惠靈頓開展的雙十節慶祝活動。在演講時彼得·弗雷澤談到,他1941年訪問倫敦遇到顧維鈞、前幾個禮拜在華盛頓遇到宋子文時,都曾盛讚紐西蘭的華僑及外交人員對於戰時中國的諸多幫助。(52)這是19世紀60年代國人到達紐西蘭之後,首次受到紐西蘭政府高層的重視與厚遇。華僑通過在抗戰捐輸中的表現,贏得了許多紐西蘭白人的尊敬。此後,華僑可以在更受信任、更被尊重的環境中工作、生活,這對華僑放鬆身心、樹立自信心、改善自身境遇等有很大幫助。 再次,捐款風波中出現的屋侖支會宣布獨立、總會狀告總領事、總會負責人的更迭等,反映出華僑在走向聯合與團結過程中的迂迴曲折。其中不乏逞勇無謂之爭、獨斷專制之舉、粗魯隨意之責,需要反思討論之處甚多。即使是愛國額捐,也需一分為二地看待。長期強制徵收捐款,一方面固然大大加強了支援祖國的力度,反映了華僑的赤子之心;另一方面,對經濟較為困難者,確實是一項較為沉重的負擔。而僑聯總會對抗捐者制定的懲罰,不能不說太過嚴厲。另外,在此次風波的發生和處理過程中,不管是總會領導者,還是屋侖支會成員,都有意氣用事之處,說明華僑精英在動員組織廣大民眾及應對化解危機的過程中,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總體而言,在國民政府和國民黨海外部的推動下,華僑精英長期領導捐贈活動與雙十節慶典等,不僅有利於他們自身的成長,也對華僑社會的發展和演變有積極推動作用。由於本文使用的資料多為檔案和報刊文章,未能尋找到信件、日記等相對私密的記載,因而對其中的細節勾勒尚不充分,對人物個體的描述亦不夠細膩,不免遺憾。 最後要指出的是,紐西蘭華僑捐款風波,是華僑支援祖國抗戰過程中的一個小插曲,但它包含的很多關鍵要素,如僑領間的分歧、總會和支分會的矛盾(尤其是實力較強的支會易與總會分庭抗禮)、持續創辦的中文刊物(《中國大事周刊》)所發揮的號召引領作用、活躍的國民黨黨員(汪豐、余求、趙國俊等)、廣大踴躍捐款者和少數抗捐者之間的對立、具體的捐款動員方式(婦女的加入)、華僑僑居國的態度變化等,都是我們研究華僑與抗日戰爭所要進一步深入探討的問題面相。放寬歷史的眼界,我們可以看到的不僅僅是華僑如何與抗日戰爭產生聯繫、對抗日戰爭做出貢獻,而且還有抗日戰爭如何影響著每一位華僑自身鮮活的生命歷程,如何形塑了各國華僑社會的走向。 抗日戰爭是對中國人民的一場生死考驗。海外僑胞面對身處戰火中的同胞,慷慨相助,為國分憂,其愛國之誠,彪炳史冊。同時,各國華僑社會是一個複雜的綜合體,有其特定的人口規模、經濟條件、地域範圍和組織特徵。我們需要具體探討和分析華僑在捐款等一系列愛國行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出現的分歧,以便更細緻慎微地了解當地華僑社會。華僑與抗日戰爭的歷史,是一部感人的愛國史,也是一部當地華僑社會的成長和演變史。 注釋: ①專著有曾瑞炎《華僑與抗日戰爭》,四川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任貴祥:《華僑第二次愛國高潮》,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89年版;黃慰慈、許肖生:《華僑對祖國抗戰的貢獻》,廣東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黃小堅等:《海外僑胞與抗日戰爭》,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②有關抗戰時期紐西蘭華僑的研究較少,相關中文研究成果有周耀星編著的《紐西蘭華僑史略》(紐西蘭雙星出版社1996年版)相關章節,楊湯城口述、丁身尊整理的《紐西蘭華僑史》(廣東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七章《成立華僑救國總會,開展抗日救國捐款獻物運動》,論文有謝國富的《抗日戰爭期間的紐西蘭華僑》(《華僑華人歷史研究》1992年第2期)。英文方面,有葉宋曼瑛的相關研究,還有C.Sedgwick,Politics of Survival: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New Zealand(Ph.D.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Canterbury,1982); James Ng,Windows on a Chinese Past(Dunedin:Otago Heritage Books,1999),Vol.III。 ③紐西蘭華僑認為人均捐款在世界各國華僑中居第二名。(《僑農》第6卷第3號,1954年10月1日,第7頁)有關紐西蘭華僑的具體捐款數量,以及在各國華僑捐獻中的地位,本文結論部分將予以分析。 ④羅黃英這樣回憶他的父親:1903年,21歲的父親來到紐西蘭,沒有當金礦工人,一開始便在菜園工作。他種蔬菜,然後搖著手鈴沿街叫妻,顧客便出來購買。他多年住在小鐵屋中,花錢非常節省,多餘的錢定期寄回中國。葉宋曼瑛:《也是家鄉》,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149-150頁。據統計,1906年,僑居紐西蘭的中國人為2570人,從事淘金的已降至612人,占23.8%;至1926年,僑居紐西蘭的中國人為2927人,從事淘金工作的僅17人,占0.59%。楊湯城口述、丁身尊整理:《紐西蘭華僑史》,第26頁。 ⑤1936年的人口普查,紐西蘭有男性華人2432人,而婦女只有511人。葉宋曼瑛:《也是家鄉》,第18頁。 ⑥國民政府對汪豐的評價是「為人純正,性情和平,氣度寬厚,有修養,才通常有可取,辦事練達,毫不可鬆懈,尤能指揮得當,堪任主管之職」。(《汪豐》,臺北,「國史館」藏,軍事委員會侍從室檔案,129000102023A) ⑦James Ng,Windows on a Chinese Past,Vol.III,p.176. ⑧C.Sedgwick,Politics of Survival,pp.389-391. ⑨周耀星編著:《紐西蘭華僑史略》,第47頁。 ⑩楊湯城口述、丁身尊整理:《紐西蘭華僑史》,第52頁。 (11)周耀星編著:《紐西蘭華僑史略》,第47頁。 (12)此處使用的是楊湯城在《抗戰期間紐西蘭華僑聯合會總會共召開十一次代表大會基本情況統計》中提供的數據。(楊湯城口述、丁身尊整理:《紐西蘭華僑史》,第176頁)根據C.Sedgwick的研究,有37人參加會議(C.Sedgwick,Politics of Survival,p.393)。David Fung 2014年所著的Turning Stone into Jade:The History of the New Zealand Chinese Association(《雕石成璧》)刊布的「紐絲綸全僑救國代表大會留影」中有37人(第32頁)。而周耀星認為有41人參加會議。(周耀星編著:《紐西蘭華僑史略》,第47-148頁) (13)《紐絲綸全僑救國代表大會事記》,1937年9月29日,臺北,「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保僑交涉(一),020-019908-0006,第91-102頁。會長郭期頤是一名果蔬商人。1885年出生於廣東增城,1901年到紐西蘭投靠父親,曾在達尼丁師範學院學習英語,20世紀20年代舉家遷到惠靈頓。(David Fung,Turning Stone into Jate:The History of the New Zealand Chinese Association,p.45)郭期頤中英文兼通,是東增會館的創立者和領導者,也是國民黨黨員,在紐西蘭華僑中頗有名望,此時已年過50,這些應是他被選為會長的主要原因。 (14)《紐絲綸華僑聯合總會會務報告》,《中國大事周刊》第103期,1939年8月29日,第26-27頁。 (15)《紐絲綸華僑聯合總會布告》,《中國大事周刊》第115期,1939年12月18日,第20頁。 (16)李盈慧:《抗戰時期華僑抗日捐獻與相關紛爭》,《華僑與抗日戰爭論文集》上冊,臺北,華僑協會總會1999年編印,第56、64頁。 (17)任貴祥、李盈慧:《華僑與國家建設》,《中華民國專題史》第14卷,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第314、315頁。 (18)《雪梨國民黨支部長余榮祝民聲報出世詞》,《民聲報》創刊號,1921年7月11日,第9頁。據香港學者楊永安的研究,余榮是澳大利亞的著名僑商,20世紀10年代,余榮私人公司曾將斐濟的水果大量運到澳大利亞。1917-1918年時余榮擔任中澳郵船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在政治傾向上,先屬於保皇派,後來加入國民黨。參見楊永安《長夜星稀——澳大利亞華人史(1860-1940)》,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2014年版,第317、319、344頁。 (19)救國公債勸募總會,成立於1937年8月24日,由於時任財政部部長的孔祥熙在歐洲訪問,由宋子文擔任會長。常務委員有宋慶齡、孫科、顧維鈞、杜月笙等政要名人。(謝敏榮:《抗戰初期救國公債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華中師範大學歷史系,2011年,第15-16頁) (20)《華聯總會歡迎中央特派員余榮先生紀實》,《中國大事周刊》第30期,1938年3月11日,第21頁。 (21)《紐絲綸華僑總會歡迎中央特派員余榮先生演說詞》,《中國大事周刊》第31期,1938年3月18日,第10、11頁。 (22)代表大會議定為一年一次,第二次代表大會距離第一次代表大會僅6個月。除第一次代表大會是1937年9月26日召開、第二次代表大會是1938年3月7日召開外,第三至第十次代表大會均為每年的8月13日召開。(楊湯城口述、丁身尊整理:《紐西蘭華僑史》,第176-179頁) (23)《紐絲綸全僑救國第二次代表大會事記序言》,《中國大事周刊》第39期,1938年5月16日,「附錄」,第7-8、3頁。 (24)任貴祥、李盈慧:《華僑與國家建設》,第312頁。 (25)飛靈埠合利兄弟公司稿:《我所讀之〈屋侖華僑長期救國捐不改換公債 脫離紐島總會敬告僑胞書〉》,《中國大事周刊》第36期,1938年4月29日,第15頁。 (26)周仲麟:《國難期中吾僑不應分散陣線以減少抗日力量》,《中國大事周刊》第29期,1938年3月4日,第7頁。 (27)C.Sedgwick,Politics of Survival,p.395. (28)周耀星編著:《紐西蘭華僑史略》,第44頁。 (29)1938年11月,屋侖支會創辦《屋侖僑聲》。該刊為半月刊,報導中國抗戰形勢,推動當地華僑捐款,與《中國大事周刊》的辦刊宗旨類似。 (30)周仲麟:《國難期中吾僑不應分散陣線以減少抗日力量》,《中國大事周刊》第29期,1938年3月4日,第8頁。 (31)飛靈埠合利兄弟公司稿:《我所讀之〈屋侖華僑長期救國捐不改換公債 脫離紐島總會敬告僑胞書〉》,《中國大事周刊》第36期,1938年4月29日,第10、16頁。 (32)《致華聯會勸告函稿》(1938年5月6日),臺北,「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保僑交涉(一),020-019908-0006,第69頁。 (33)《致華聯會勸告函稿》(1938年5月8日),臺北,「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保僑交涉(一),020-019908-0006,第67頁。 (34)《紐絲綸華僑團體為汪豐領事放棄職責請撤換由》(1938年7月10日),臺北,「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保僑交涉(一),020-019908-0006,第31頁。 (35)《駐惠靈頓領事汪豐呈外交部部長》(1938年8月,具體日期不詳),臺北,「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保僑交涉(一),020-019908-0006,第57-59頁。 (36)《紐絲綸華僑聯合總會第三次全屬代表大會宣言》(1938年8月7日),臺北,「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保僑交涉(一),020-019908-0006,第73-74頁。 (37)《本埠新聞》,《中國大事周刊》第44期,1938年6月20日,第21-22頁。 (38)《紐絲綸華僑聯合總會第三次全屬代表大會宣言》(1938年8月7日),臺北,「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保僑交涉(一),020-019908-0006,第81-82頁。 (39)《紐絲綸華僑聯合總會第三次全屬代表大會宣言》(1938年8月29日),臺北,「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保僑交涉(一),020-019908-0006,第86頁。 (40)《八月九日下午二時開第三次會議》,《中國大事周刊》第56期,1938年9月12日,第9頁。 (41)《紐絲綸華僑聯合總會第三次全僑代表大會各支分會提案彙刊》,《中國大事周刊》第50期,1938年8月1日,第1-17頁。1938年5月,宋子文致紐西蘭華僑聯合會,倡導舉行常月捐。(《接奉宋公子文代電》,《中國大事周刊》第46期,1938年7月4日,第12頁) (42)《為屋侖華僑聯合支會脫離總會後重新聯合敬告僑胞宣言》(1938年8月31日),臺北,「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保僑交涉(一),020-019908-0006,第64-65頁。 (43)周耀星編著:《紐西蘭華僑史略》,第49頁。 (44)謝國富:《抗日戰爭期間的紐西蘭華僑》,《華僑華人歷史研究》1992年第2期,第70頁。 (45)葉宋曼瑛:《也是家鄉》,第110頁。葉宋曼瑛此處使用英鎊單位,實際應為紐鎊。 (46)抗戰爆發前,紐西蘭華人約為3000人左右。1938年底廣州及附近地區淪陷後,紐西蘭政府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1939年允許249名華僑妻子及244名未成年子女前來避難。抗戰結束時,紐西蘭華僑人口上升到5500人左右。也就是說,抗戰期間紐西蘭華僑的人口獲得大幅度增加,從3000人上升到5500人。(周耀星編著:《紐西蘭華僑史略》,第48頁) (47)按照1939年匯率計算。C.Sedgwick,Politics of Survival,p.397. (48)任貴祥:《華僑第二次愛國高潮》,中國黨史資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337頁。 (49)周耀星編著:《紐西蘭華僑史略》,第49-50頁。 (50)抗戰時期,很多僑胞默默奉獻,為國出力。如僑領林來(居住在奧克蘭和惠靈頓中間的劍橋)是積極募捐分子。他挨家挨戶去收10先令的救國捐,周末多外出,不是開會,就是到別處宣傳。吳騰芳買了許多中國政府發行的公債,他平日很節儉,但買公債時則很慷慨,他不少朋友也這樣。吳騰芳還和楊湯城、黃常等人合組建華公司,將剩餘軍用物資和醫藥用品賣到中國去。當時中國非常需要這些物資。(葉宋曼瑛:《也是家鄉》,第90、110頁) (51)James Ng,Windows on a Chinese Past,Vol.III,p.383. (52)《惠靈頓支會慶祝雙十節紀盛》,《中國大事周刊》第257期,1942年10月14日,第10、12頁;James Ng,Windows on a Chinese Past,Vol.III.p.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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